关于做好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 8:38:00 访问次数: 1693
 

 

 

 

关于做好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工作的通知

 

区教委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积极关注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西安办发〔201673号)文件要求,现在西城区教育系统全面开展“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宣传教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关注对象

(一)区教委机关。两委一室领导干部、机关科部长;分管后勤、安全、基建、民办教育机构、体育、食堂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科室工作人员。

(二)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后勤、安全、总务、体育、卫生、食堂、实验室等部门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民办教育教学机构、出租出借、校企等单位参照执行)

(三)其他。涉及较大风险作业重点企业、危化品、有限空间、高处悬吊、建筑施工、出租出借单位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要确保全覆盖。同时鼓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一线职工主动关注。

二、关注方式

方法一:登录微信软件—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输入“西城安监”,点击“关注”。

方法二:登陆微信软件—发现—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关注”。

 

 

 

 

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述职工作

按照西城区委区政府下发的《西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结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要将2016年度中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写入述职报告中,留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西城区无小事”。首都核心区之一的特殊地理位置,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时刻明白“100-1=0”的道理。关注、宣传、使用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是提升全体师生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和使用工作。

(二)大力推广宣传。“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围绕法规课堂、工作动态、安全播客、互动有礼等栏目采集发布信息,通过各栏目对西城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日常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对事例进行分析,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等。各单位要把安全生工作纳入校园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在师生和家长中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三)全面抓好落实。把西城安监微信公众号添加到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栏目中,并于2017110日前将添加后的微信公众栏目拷屏粘贴在A4纸上,与微信 公众号网址一起电子版报保卫保密科。此项工作已列入区委区政府的年度考核中,请各单位将让报材料打印后存档备查。相关内容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必须熟知。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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